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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2021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和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辽财会(2018)716号)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葫芦岛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之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辽宁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的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会计工作。单位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总会计师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葫芦岛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承办机构为东北财经大学。 葫芦岛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网址:http://hldkj.edufe.cn。 按网上提示流程操作,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收费价格为每人每年40元。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且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符合《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选择第十一条(一)、(二)、(三)、(四)、(五)款形式,且符合折算学分条件的,应当在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登陆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抵免登记。其中,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一科以上的,由财政部门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无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 四、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平台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过期不补。 五、其他事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如对继续教育工作有疑问请按属地原则咨询相关财政局。 1 连山区财政局 连山区永昌路新大路小区3#15号楼 王春梅 0429-3320101 2 龙港区财政局 龙港区政府服务中心(二政府)A座512 刘健余 0429-3055523 3 南票区财政局 南票区疏港路5号 高欣慰 0429-4191610 4 绥中县财政局 新兴街一段十三号 彭旸 0429-6122061 5 建昌县财政局 朝阳路一段91号 于婕 0429-7715026 6 兴城市财政局 兴城市临河大街32号 李强 0429-5860040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3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葫芦岛市财政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以下简称“教育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是教育局对公众服务的窗口,是各行政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直属中小学校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总平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教育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教育网站以公开政府信息为主,主要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办事依据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均应通过教育网站发布。 第四条 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本制度对教育网站信息实施发布、维护、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教育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六条 教育网站各栏目发布、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教育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信息来源必须确保来自合法的、正规的渠道。 第八条 教育网站各类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科室(学校)负责制。 第九条 各行政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直属中小学校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如人员有变动应及时报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信息审核 第十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行政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直属中小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报送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 教育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审核程序: (一)以市教育局名义发布的重要活动、重大政策、政策解读、部门文件、领导讲话、部门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政务督查、调查研究等,由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各行政科室在文件制发过程中确定的公开文件,在文件发布后3日内,由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教育网站上对外公开发布。 在发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时,政策文件起草科室要在文件公开发布同时,提供政策解读材料,保证政策文件通过教育网站发布时同步推出政策解读信息。 (二)下属事业单位和直属中小学校提供的信息,由本单位(学校)负责科室审核把关,经主管领导审批发布。 (三)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把关,经网站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四)互动类栏目信息由信息采编人员初审后,经网站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网发布。 (五)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需要发布时,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发布。 第十二条 网站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我局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 发布信息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分工负责维护教育网站相应栏目,相关信息按审核程序审批通过后自行发布。 第十五条 教育网站栏目、功能等的调整,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各行政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直属中小学校如需利用教育网站发布规定范围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须提前3天(紧急信息除外)向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实施。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十七条 教育网站信息由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管理人员应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信息管理文档,并指定专人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下属事业单位和直属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安全,并要按照规定工作程序,及时认真办理网上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网站安全 第十九条 网站信息管理维护人员应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做好网站维护终端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妥善保管分配的管理密码, 要做到专人专用,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互联网上泄露管理密码。 第二十条 网站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89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学校:市第一高级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市实验高中,市第六高级中学,市第七高级中学,市第八高级中学,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市中心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莲花第一幼儿园、市莲花第二幼儿园、市石油铁北幼儿园,锦西工业学校,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共计73名。(具体招聘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学校: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小学,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杨郊中心小学,共计34名。(具体招聘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8月10日(含)至2003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 5.市直学校招聘对象限辽宁省户籍。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招聘对象中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限辽宁省户籍,其他学校限葫芦岛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及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21年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体育、语文除外)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3.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以下3个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ld.gov.cn/) 葫芦岛市教育局(http://jyj.hld.gov.cn/)。 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s://www.hldrsks.com/)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1日16:30。 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注册后进行信息填写,凡是带“*”号的选项为必填项,考生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生照片需要近期免冠1寸照片,控制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须为本人照片。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8月12日11: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后,须重新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通过网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考试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缴费截止时间顺延至8月13日11:00。 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时,取消(或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发布的后续公告,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列入社会不诚信名单。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市直学校招聘岗位不得低于50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学校招聘岗位不得低于4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包括幼儿园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教师)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学前卫生学》。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s://www.hldrsks.com/)。 2.现场资格审查 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成绩及名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还需进行实践操作)。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包括幼儿园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教师)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50分+弹唱20分+舞蹈30分,具体内容是: (1)微型课:时间为5分钟; (2)边弹边唱: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时间为2分钟; (3)舞蹈:考生可自选舞蹈曲目,舞种不限(道具及服装及音乐U盘自备),时间为3分钟。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葫芦岛市教育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入职后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严格按照葫芦岛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组织笔试、面试等公开招聘工作。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涉罪查询、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葫芦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葫芦岛市教育局:0429—3152663,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30。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0429—4421995,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附件:1.《2021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计划信息表》 2.《2021年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信息表》 3.《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日葫芦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平台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葫芦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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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qbqd.opensoft-fs.com.cn/post/23095.html发布于:2026-04-06



